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,可下载查分申请表,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签署意见,于5月17日17:30前传真至招生与就业工作处(传真:0550-6733934),由我校汇总核查;查分限查漏改、漏统、错统,宽严不查;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,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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